欢迎光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保卫处 人武部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服务制度 >> 正文

保卫处AB岗工作制

时间: 2015年12月18日 15:30 作者: 点击:

 

保卫处AB岗工作制  

 

第一条AB岗工作制是指保卫处各部门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位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应主动顶岗,及时办理一般性事务或紧急公务。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明确本部门实行AB岗制度的岗位,确定A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予以公开。  

第三条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不得推诿、拖延,影响公务办理。  

第四条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了解A岗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