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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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调配合各单位对师生员工进行国家安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维护校园稳定,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校领导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诈骗、破坏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4.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有关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逃生演练。
5.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6.协助处理学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校内教学区、生活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
7.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8.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校属各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
10.落实学校人民武装工作要求,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应征入伍、预备役应急分队(人员)管理和学校征兵办公室、征兵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11.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新生军训和国旗班日常管理、训练等工作。
12.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复学大学生服务保障和拥军优属工作。
13.负责办理新生、毕业生派遣的户口迁移手续。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机构设置: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
科室机构名称 |
科级职数 |
1.消防管理科 |
1 |
2.治安与交通管理科 |
2 |
3.平安建设科 |
1 |
4.国防教育中心(军事教研室)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