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综治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的说明
时间: 2015年10月28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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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有关工作的考核体系,全面维护校园稳定,争创市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见附件),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
因学校拟于10月30日(周五)召开办公会讨论,若您有修改建议,请在
10月
29日
(周四)下班前返回我处【联系电话:8241601,6312(许明升)】,不胜感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5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