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工作组、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和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自即日起至12月底,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为根本遵循,将本次集中攻坚行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聚焦校园消防、校舍建筑、食品安全、实验实训、校车及校园交通、防拥挤踩踏、特种设备、水电气热运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纠治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责任落实缺位、安全监管宽松软、工作作风不实等深层次问题。全面排查辨识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逐项建立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闭环销号,全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校园安全稳定底线。
二、重点排查整治任务
各专项工作组、各单位严格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开展全覆盖自查,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重大隐患见底清零。
(一)校园消防安全
1.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持续清理楼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严禁封堵、锁闭疏散门窗。
2.夯实消防基础保障。配齐配足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等设施,定期检测维保,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应急物资。
3.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制度。
(二)校舍建筑安全
1.整治建筑结构隐患。全面排查校舍地基、承重构件安全状况,对D级危房、结构受损建筑第一时间停用封闭。
2.规范校舍使用管理。严禁擅自改变校舍使用功能、违规搭建分隔,严控楼面、屋顶超载堆放物品、加装设备。
3.防范周边地质风险。排查校舍毗邻边坡、低洼区域,及时治理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衍生隐患。
(三)食品安全管理
1.严格资质准入管理。核查食堂、食材供应商经营资质,严禁无证经营、违规转包分包;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全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规范食材全流程管控。落实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不合格食品及原料;规范贮存环境与食品添加剂管理,严防食品变质污染。
3.标准化食品加工操作。严格执行生熟分离、餐具清洗消毒流程,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食品操作区域。
(四)实验实训安全
1.健全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实验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不得开展操作。
2.强化危化品全链条管控。对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危险气体实行分级分类管控,规范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处置流程,严禁超量存放、超安全等级开展实验。
3.完善设施维保防护。定期对实验设施设备开展检测维保,配齐防护用品、应急急救器材,高风险实验落实专项防护措施。
(五)校园交通安全
1.规范摆渡车运营管理。车辆、驾驶人员资质齐全有效,签订安全责任书,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2.规范停放与充电。在校园指定区域规划摩托车、电动车专用停放区,增设智能充电桩,实现“定点停放、规范充电”。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楼道内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
3.加强交通管理。完善交通设施、标识;上下课高峰时段安排安保人员值守疏导;依托校园安防监控,对车辆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进行抓拍并严肃处理。
(六)拥挤踩踏风险防范
1.完善疏散硬件设施。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尺寸达标,加固楼梯防护栏杆,常态化清理通道堆放物品。
2.强化人流高峰疏导。上下课、课间操、放学等人员密集时段安排志愿者定点值守分流,实行交通护学岗,避免人员瞬时聚集。
3.严控大型聚集风险。举办集体活动必须提前报备并制定专项疏散预案,落实限流分流措施;常态化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避险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1.统筹联动长效治理。各专项工作组、各单位将本次集中攻坚行动与安全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体部署、同步推进,针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隐患、根源性问题,同步纳入长效治理举措,持续提升校园本质安全水平。
2.从严落实闭环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般隐患立行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完成验收销号,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3.按时完成排查报送。各专项工作组、各单位须于8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自查;9月20日前完成第二轮全覆盖自查,并梳理形成隐患清单、整改台账、工作小结报保卫处薛树森0A邮箱;12月15日前对已整改隐患进行抽查复查,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隐患整治“回头看”、长效机制等情况,遇重大事项立即报告。
联系人:薛树森 电话:18314785252 短号785252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