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查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专委会、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风险研判,扎实推动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查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本次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各专委会、各单位要结合本专委会、本单位各项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大排查,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建筑施工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水电气安全、网络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师生心理健康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排查,认真查找和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安全风险点、安全隐患等,推动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演练
各专委会、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反电诈等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让全体师生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专委会、各单位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信息报送、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开展起底式排查,切实查出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闭环销号。
(二) 加强制度建设。各专委会、各单位要坚持一手抓事故隐患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认真剖析,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处置预案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三) 加强考核督导。本次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各专委会、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对存在却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专委会、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本专委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电子版)报至保卫处4202办公室。
联系人:张峻萍,电话:8511119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地点 (部位) |
排查日期 |
隐患内容 |
整改措施 |
责任人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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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