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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10:28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期末、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专委会、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风险防控,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暑假期间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校园整体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和学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期末、暑期校园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学校集中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检自查(7月5日前完成)

各专委会、各单位根据检查重点,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自检自查报告包含内容:自检自查参与人员、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检查组将结合自检自查报告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2.学校检查(7月5日上午11:00)

检查组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为基础,以安全台账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等材料为辅助,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学校检查参加人员

1.校 领 导:张文学   王文山

2.职能部门:王关峰 杜祥军 宫爱红 杨长春 勾建新

毕丽芳   陈旭红

(三)检查路线

学生公寓(李五)、实验室(电院)、教学楼(六教)、学生食堂(李园)、重点防火单位(图书馆)、校园交通连接道路)、在建工地(梅园二号)。

   (四)检查内容

   1.对办公区域用电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的现象。

2.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应急出口是否堵塞封闭、防火间距是否充足等问题;特别是对办公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型重点部位的检查。

3.对各单位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对使用电动车的师生信息进行登记,是否建立电动车辆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定期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自查。

4.对实验室内仪器安全及危化品使用、储存、排放进行检查,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制度是否完善,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否开展,突发情况的应急疏散演练是否进行,检查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取用、贮存、排放是否符合规范。

5.对各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被私自改造,消防器材是否被违规挪用,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损坏等问题。

6.检查各单位安全台账、消防安全档案建设情况。检查安全台账和消防安全档案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及时更新。

7.对食堂使用燃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硬件设备、燃气使用环境、燃气报警装置和操作人员安全用气以及熟悉燃气设备等情况。

8.检查各单位是否做好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是否对学生开展安全宣教警示教育(包括但不限于普法教育、警示教育、反诈教育、防溺水教育),各学院是否对留校学生进行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组织一次专题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诈骗、防地质灾害等方面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针对假期留校学生,相关单位要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用电用水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做好留校学生的集中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做好重点安全管理工作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要加强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燃气安全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学工部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团委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管理,资产经营公司要加强经营商户和驾校车辆安全管理,保卫处要加强巡逻巡查,维护好校园治安、交通秩序。

四、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

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台风暴雨警报,制定和完善应对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防汛抗旱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不因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影响校园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专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暑期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

专委会、各单位7月6日前,将《2024年暑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官杰公文系统邮箱。

联系人:官杰   电话:13677198797(7382)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附件: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24暑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地点(部位)

主要隐患

整改措施(方案)

整改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2







3







4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由各专委会、各单位和保卫处各存一份,可续页。

负责人: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