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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年01月18日 15:12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寒假、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为了认真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师生员工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寒假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寒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切实增强责任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的全面检查,开展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用电设备仪器安全的养成性的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假期安全  

1.学校保卫处在寒假前组织对全校的重大危险源为主要内容的防火、防盗的重点部位、三管部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部位、学生公寓、食堂等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制订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2.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要亲自组织参加对本单位的假前以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消除本单位内的治安和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诈骗、防安全事故和稳定预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  

三、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和值班工作  

1.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保卫处设110监控专项值班。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在放假前将值班人员安排情况、值班电话报校办并向保卫处备案,学生工作系统的值班同时报学工部。  

2.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较大事件及时向校领导、校总值班及保卫处报告,根据发生问题的大小,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及时妥善处置,学校发生的重大问题也将按规定向省教育厅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因重大信息未上报产生的后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对因疏于管理在寒假期间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件、火灾等,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考核和处罚。  

3.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寒假期间门卫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的值班,落实值班安全责任。对离校学生的大件贵重物品应有管理方法和保管措施,防止学生财物丢失和被盗。放假前对学生公寓要组织好安全检查,清理电热器具,积极创造条件使留校学生相对集中住宿。加强水、电、气线路管网和加热站泵房的安全管理,假期对停水、电、气、暖的部位要做好合理安排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加强食堂饮食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做好用车管理,要对汽车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发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做好教职工居民生活区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教育,加强社区的安全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学工部、各学院要做好春运高峰时期学生的离校和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应对雨雪天气、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人身财产、交通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关心好他们的吃、住及文化生活。毕业班学生在找工作时要善于保护自己,防止上当受骗和参与传销、误入传销组织,对大型文化体育活动要严格控制并报保卫处备案。  

5.教学楼、计算中心、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各院的实验室、各单位的计算机室、危化室、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一定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电气设备、仪器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单位的办公室、实验室、工作现场对假期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仪器要切实做到人走后切断电源,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6.学校财务处要遵守现金存放的管理规定,不得存放大额现金。  

7.基建管理处要对施工现场组织安全检查,杜绝现场施工的违章行为并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留守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8.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要做好学校水、电、管网、校园交通安全和应对冰雪天气灾害的应急预案保障工作。  

学校总值班电话:82381778238972(行政楼四楼401室)  

保卫处值班电话:8243110  

学工部值班电话:823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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