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自行车车库车辆停放有关规定的告知
时间: 2014年10月28日 14:41
作者:
点击:
为加强自行车车库管理,停车有序,现将车辆停放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凡进入自行车车库停放的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严禁乱停乱摆。
二、未缴车辆停车费的车主请及时缴纳费用,以便管理。
三、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均应停放在划定的车线范围内,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
四、停放在自行车车库长期闲置不用或报废的车辆,请车主于2015年2月1日前将车辆移出车库。否则,学校保卫处将对其一次性处理。
五、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保卫处将对其车辆进行锁扣,并给予适当处理。
请有关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谢谢合作。
特此告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